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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合理、恰当的分配课堂教学时间;上课、示教、实验辅导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示教室、实验室,不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务。 二、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维护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相关院系反应。 三、服从学院、系及教研室的工作安排,高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四、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五、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示教课)。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或停课时,应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研室确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提前写出教案,不得使用旧教案。 七、认真开展答疑和实践教学,批改作业保质保量并认真纪录。 八、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九、主动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检查等工作。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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