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主要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 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