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甘肃中医学院实行本科生选课导师制

  为保障本科生学年学分制的正常运行,指导学生合理选修课程,完成培养目标,提高综合素质,甘肃中医学院出台了《甘肃中医学院本科学生选课导师制实施办法》,并于近日在2002级以后本科各年级实行。
  
  《办法》规定,选课导师由本校熟悉教学管理制度、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能热心指导学生的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选课导师的任务是指导学生选择选修课目,指导学生制定和调整全学程选修课的修读计划,以及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选择辅修专业。在全校具备选课导师资格的教师中,学院按1:25的师生比例为每个专业年级配备选课导师。教师必须接收培训后方能就职。另外,该《办法》还明确了对选课导师的考核监督和待遇补贴。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第2245期   



甘 肃 中 医 学 院 党 委 宣 传 部 | 2007年
copyright©GSCTCM  甘肃中医学院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电话:0931-876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