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年级辅导员工作职责范围

 
 

继续教育学院年级辅导员工作职责范围
2006年11月22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年级辅导员在学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全面负责所在年级(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的考勤、纪律、宿舍卫生、校园文化生活等活动检查管理,做到检查有记录,管理有根据、有痕迹。
二、带领班级学生学习并执行上级部门和学院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
三、加强学生班、团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
四、深入学习管理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联系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全面掌握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并收集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纪律、出勤等情况,作为评选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及学生毕业鉴定的依据。
六、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向党支部推荐符合入党条件的学生。
七、对学生中出现的各种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生科进一步处理;对于有群体性倾向的苗头和问题及时向学生科报告研究解决。
八、组织班级学生适度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九、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宿舍的评选以及违纪学生行政处分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催缴学生拖欠学费事宜。
十一、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得推诿扯皮。
十二、积极协助配合完成继续教育学院各科室分配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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