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2006年11月22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培训中心是全院统管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以及各种非学历教育工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传达国家和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厅等上级机关有关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办法、规定等,在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的部署下,负责具体贯彻、执行。
二、负责学院继续教育、职业培训与鉴定工作的规划及有关申请报告、规章制度、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草拟或拟定。
三、负责组织学院教学系部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项目。
四、组织开展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项目的实施;填写、审核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
五、积极争取各类培训班的开办。
六、在相关系部的支持与配合下,负责立项继续教育项目、批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项目,及其各类培训班的实施与管理。
七、督查相关系部继续教育项目、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项目,及其各类培训班的教学活动,确保质量,达到相关部门与培养目标的要求。
八、受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人员的申请、审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人员的资格,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试,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填报和证办理。
九、积极收集各类学习班学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改进,实施教学过程的全程监控与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价。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任务。

 
     
width=50 nAme='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