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061229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范围

凡纳入教学计划的理论课、实验课、见习课及学院、班级规定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

二、考勤内容

()学生各班级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任务。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缺勤等;

()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缺勤一节统计。上课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缺勤论处。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各类集体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缺勤论处。

()学生请假必须事先按规定的程序例行审批手续。请假由学生本人持请假条(请病假者还须持卫生科证明)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准由他人代替。

三、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由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生科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审批。

()参加实习的学生,请假三天以内者,由带教教师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经带教教师签字同意,科室(车间)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者,经带教教师签字、科室主任同意后,由实习单位实习管理部门审批。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准假部门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天数不得超过原请假天数,否则以缺勤论处。

()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于返校或返回实习单位后两天内补假,逾期以缺勤处理。

四、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采用任课教师课堂考勤和年级辅导员抽查考勤相结合的办法。考勤应如实记录,各班级每周应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并将考勤结果报学生科。

()学生缺勤计算:上课和星期天晚点名按实际课时、次数计;实习等外出活动,每天按六学时计;其他活动按实际时数计。

()对缺课的学生,年级辅导员和学生科老师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缺勤达到一定时数时,按照《甘肃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请假、缺勤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将连续计算。

五、本办法自2007学年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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