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29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全院教室的使用由教务科在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开课计划统一安排。
第二条 凡院内、外有关单位计划外使用教室,均须向教务科申请,征得同意后由教务科签发《临时调用教室通知单》。
第三条 教室内的各种设施由学院教务科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教育技术与网络通讯中心负责维护。
第四条 教室的桌椅、门窗、玻璃、电灯及水暖等设施由后勤总公司负责维修;日常卫生清扫工作,由勤工俭学学生承担;每学期开学前的集中清扫,由学生科安排各年级统一进行。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监督管理。
第五条 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持教室内清洁。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和乱扔纸屑;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严禁任意涂抹墙壁、损坏教室内设施。如造成损失者由当事者负责修复或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六条 教室的开放时间按《甘肃中医学院统一作息时间表》执行,由教务科指定专人开门上锁。严禁私配教室钥匙。
第七条 冬季教室上午9:30关灯,夏季教室白天不开灯,晚上10点按时关灯锁门。
第八条 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开放教室,若因特殊原因使用教室,须事先向教务科提出申请。
第九条 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年级政治辅导员应作好教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