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归还图书馆图书的通知 各系(院)、部、处:图书馆现已实现了图书检索、查询、借阅等的自动化管理,图书借阅时限也将由计算机管
理系统自动生成。为了保证图书借阅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定”有关要求按时归还图书,若到期还需使用,则可通过校园网进入图书馆网页或到图书
馆续借;若到期不还电脑将自动生成超期罚款,必须由本人交清后方可还书。具体罚款规定请登陆图书馆网页或到图书馆借书台查阅。请各位教职工配合图书馆的工作! 图 书 馆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