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1

 

经贸与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经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入党手续,按照党章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并做到以下4点: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学院党校的培训才能入党。

 2.在实际工作中压担子,使其在工作中受到锻炼和考验。

 3.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克服入党后的松懈思想。

 二、按照  “十六字”方针和党章的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交申请书的人,经支部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后,首先对其进行教育。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即可列为发展对象,即进行第二阶段,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参加政审的人员应由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合格后,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即转入第三阶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被接收的新党员,必须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并严格按照大会议程逐项进行。会后党支部指派2名正式党员与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谈话,签署意见后将材料报院组织部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预备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转为正式党员。被党组织吸收进来的新党员,他们中绝大多数已具备党员条件,但组织上入党并不等于思想上入党,还需要组织对其进行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使其自觉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增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素质,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后一到程序,也是把住党员“入口关”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此项工作。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转为正式党员,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期党员资格的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不要使之气馁。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工人阶级中最积极、最先进、最有觉悟的分子,作为党员,不能满足组织上入党,更主要的是要真正做到思想上入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努力提高素质,加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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